教办通知

关于举办晋江市第七届经典诵读大赛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诵读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6-10-13 8:31:42  作者:教育办  来源:文件转发  查看:401  评论:0

 

 

 

晋江市教育局文

 

晋教人〔201676

 


关于举办晋江市第七届经典诵读大赛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诵读比赛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传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市语委《关于举办泉州市第八届诵读大赛暨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诵读活动的通知》(泉教语〔201614)精神,决定举办晋江市第七届经典诵读大赛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诵读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诵读活动,着力宣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发师生“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开创未来”的强烈愿望,引导广大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参赛组别

本次大赛设教师组、中学生(中职)组、小学生组3个组别,其中:教师组为个人诵读;中学生(中职)组、小学生组为集体诵读,每组不少于10个学生参加。

三、参赛作品名额

参照泉州的要求,本届大赛采用录像参赛的形式,各中学、职校、市直学校及各教委办、教育办可各推荐一个教师组一个学生组节目参赛。

四、诵读篇目范围和形式

本次大赛的诵读作品要体现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内容,诵读作品可以是中外名篇名作或自创作品,诵读形式不拘一格,以充分体现作品内涵、特色鲜明为佳。诵读语言为普通话。 

五、报送作品要求

为便于评审,每个节目的视频资料需单独刻录2DVD光盘(WMVAVI格式,配字幕,不需要自我介绍),时长不少于3分钟、不超过5分钟。参赛选手本人(或集体)形象必须出现在视频主画面中,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姓名(违反要求的作品将取消评审资格)。诵读过程可采用配乐、配背景等辅助手段,但要避免喧宾夺主。

各单位在报送光盘前应认真检查,确保视频资料符合要求、画面稳定、声音清晰。视频光盘、报名表(见附件)、活动总结、活动相片5张请于20161030分别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晋江市普通话推广中心(邮箱:85660294@163.com,联系人:陈顺波,联系电话:85660294)。

六、奖项设置

组织评委对各单位报送的视频资料进行评选,每组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择优参加泉州市评选。

七、其他事项

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精心组织参加本次活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将此次诵读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组织广大师生诵读经典诗文,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教育办处理意见:请各校师生积极参加,并于10月25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和光盘到教育办,同时发送电子材料到邮箱271740943@qq.com,教育办择优推送。)

 

 


附件:报名表

 

晋江市教育局

20161012



 

 

抄送:

晋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1012日印发<!--[if !vml]-->关于举办晋江市第七届经典诵读大赛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诵读比赛的通知<!--[endif]--> <!--[if !vml]-->关于举办晋江市第七届经典诵读大赛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诵读比赛的通知<!--[endif]-->

 


| | | | | | | | | | | | | | |

Copyright © 2012-2016 晋江市新塘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

电话:0595-88128535 传真:0595-88129535 地址:晋江市新塘街道办事处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