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晋江市第七届经典诵读大赛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诵读比赛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传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市语委《关于举办泉州市第八届诵读大赛暨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诵读活动的通知》(泉教语〔2016〕14号)精神,决定举办晋江市第七届经典诵读大赛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诵读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诵读活动,着力宣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发师生“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开创未来”的强烈愿望,引导广大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参赛组别
本次大赛设教师组、中学生(中职)组、小学生组3个组别,其中:教师组为个人诵读;中学生(中职)组、小学生组为集体诵读,每组不少于10个学生参加。
三、参赛作品名额
参照泉州的要求,本届大赛采用录像参赛的形式,各中学、职校、市直学校及各教委办、教育办可各推荐一个教师组和一个学生组节目参赛。
四、诵读篇目范围和形式
本次大赛的诵读作品要体现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内容,诵读作品可以是中外名篇名作或自创作品,诵读形式不拘一格,以充分体现作品内涵、特色鲜明为佳。诵读语言为普通话。
五、报送作品要求
为便于评审,每个节目的视频资料需单独刻录2张DVD光盘(WMV或AVI格式,配字幕,不需要自我介绍),时长不少于3分钟、不超过5分钟。参赛选手本人(或集体)形象必须出现在视频主画面中,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姓名(违反要求的作品将取消评审资格)。诵读过程可采用配乐、配背景等辅助手段,但要避免喧宾夺主。
各单位在报送光盘前应认真检查,确保视频资料符合要求、画面稳定、声音清晰。视频光盘、报名表(见附件)、活动总结、活动相片5张请于
六、奖项设置
组织评委对各单位报送的视频资料进行评选,每组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择优参加泉州市评选。
七、其他事项
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精心组织参加本次活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将此次诵读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组织广大师生诵读经典诗文,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教育办处理意见:请各校师生积极参加,并于10月25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和光盘到教育办,同时发送电子材料到邮箱271740943@qq.com,教育办择优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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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印发<!--[end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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