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民办小学、幼儿园:
请派人到教育办领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海报,并做好安全工作。
1、将宣传海报粘贴,并拍照存档(要连墙面的位置一起拍照)。
2、针对海报的内容做好宣传工作。
3、照片发送到:35889121@qq.com。
新塘教育办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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