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春季是流感、流脑、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近几年来,每到这个季节,我市部分中小学及幼托机构都会发生上述传染病不同程度的流行,严重危害部分学生的身体健康,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进一步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控制学校和幼托机构等人群聚集场所疫情发生,维护学校和幼托机构的正常秩序,保护广大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健康,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努力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对因瞒报、漏报等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制度,及时报告疫情信息
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中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及时发现、报告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苗头,应主动向当地预防保健所和教育部门报告,要增强疫情报告意识,杜绝瞒报、漏报、缓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晨检制度建设,落实学生因病缺课的管理
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按照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06〕65号)要求,切实落实学生晨检、建立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报告与管理制度,以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当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四、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卫生防病意识
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坚持以健康教育为先导,要通过多种途径如国旗下讲话、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一次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病媒生物防制的做法和意义,宣传重点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具体宣传教育材料见附件(学校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宣传资料)。尤其是通过专业的渠道,让师生了解学校常见传染病的主要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恐慌。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过度紧张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同时,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应进一步重视学生的饮食、饮水卫生及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卫生管理,要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重点场所的保洁和通风,学生宿舍管理员应每天督促学生在起床后将宿舍窗户打开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开展经常性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附件:学校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宣传资料
晋江市教育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