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教师进修学校,各教委(育)办,紫帽镇中心小学、市直各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关于开展泉州市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泉教初〔201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晋江市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3年以上且学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在职小学专任教师,参评资格由各教委(育)办审核。
二、参评条件
1.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乐于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少先队等各项工作;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师德表现良好。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能自觉贯彻落实新课程的理念;教学认真负责,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等方面获得好评;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水平高。
3.注意学习教育理论,注重教学研究,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具备总结教研、教改经验或撰写教学论文的能力,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三、评选原则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是一次自下而上的群众性评选活动,要本着“坚持条件、学校推荐、评委评定、上级审核”的原则,公正、公开、公平地组织开展。
四、名额安排
各单位选荐一名教师参加(举办单位可增派1名教师参加)。评选中如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参评资格,不再递补。(注:泉州市分配给我市参评名额8名,其中语数学科所占比例一般不得超过50%。)
五、内容和形式
1.课堂教学40分,实行课堂教学现场评定。
2.教学反思10分,以现场课为内容,字数600字以上,时间40分钟,在现场课后当场完成。
3.教学基本功20分,结合课堂教学现场评定。
4.教学论文20分,采用现场命题撰写的形式评定。
5.近期论文10分,提供一篇近3年来与参评学科有关的在县(区、市)级及以上公开或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教学论文。
6.表彰加分,近三年来获国家、省级、市级、县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分别加3、2.5、2、1.5分(或2.5、2、1.5、1分),获得多项表彰的取最高的奖项加分。
六、时间与地点
预备会和现场论文在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举行,参赛老师应于2012年4月15日上午8:10前到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到,8:20召开领队会,抽签安排现场课堂教学的先后顺序。9:00—11:30进行现场论文比赛(选手可带参赛学科的“课程标准”及课本、教参三种材料,其它参考资料不能带入现场)。
课堂教学及教学反思比赛拟定于2012年4月16日至20日在晋江市实验小学举行。(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七、评选办法
评选采用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即评选内容六个项目的总得分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评出参评总人数五分之四的选手为晋江市小学“教坛新秀”,由市教育局下文公布并发给证书。
八、报送材料
各单位应于4月10日前把参赛选手的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一)、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须经教委(育)办签盖)、近期论文一式5份(含刊物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及不署单位、姓名的正文打印稿)汇总后寄送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小学教研室。
九、教学衔接问题
1.参评选手原则上应使用晋江市实验小学所提供的教材版本,如确实需要使用与现场课学校不同的教材版本,要注意所选课题内容与该学校教材的关联性,届时须为学生和评委提供教材的复印件65份。
2.课堂教学内容原则上按照提供的教学进度选择(见附件二),个别如需做好教学衔接的直接与晋江实验小学联系。(联系电话:85015632李老师。)
3.选手须把现场课的教学设计电子文档于
十、其他事项
1.各单位在比赛期间每天可派若干名相关学科教师到现场听课。
2.评选过程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85660279 85660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