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通过教育资源整合、校安工程改造、小学“十配套”建设、标准化学校创建等措施,有力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工子女大量涌入,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已严重制约了学校间的均衡发展。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项目工作进度的通报(二)》中,对我市小学教育方面存在班生规模偏大问题进行了通报,指出2011年底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阶段)共有212个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教学班(全省1916个,泉州市310个)。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中,小学标准班额45人,其中1所学校平均班额超20%,则该指标5分全部扣除;每发现1所办学规模2000人及以上的学校扣1分,出现超过3000人及以上的学校不得分(该项指标5分);省“对县督导”评估标准中,1所学校出现超过2200人或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扣1分(该项指标10分)。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各项省级督导评估和验收。现就小学超大班额现象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一、我市小学超大班额现状
经认真核对全市各小学2012年春季报表,全市尚有31所小学142班存在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现象,其中最大班额达到83人。
(一)分布特点
1.低年级占的比例大。一至三年级104班,占73.2%;四至六年级38班,占26.7%。
2.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陈埭、池店、龙湖等镇。陈埭有96班,占67.6%,池店有11班,占7.7%,龙湖10班,占7.0%。
3.外来工子弟学校问题严重。外来工子弟学校有53班,占37.3%。
(二)存在超大班额的学校
陈埭镇:鹏头小学(8班)、江头小学(20班)、溪边小学(9班)、涵埭小学(11班)、烟浦小学(3班)、高登小学(2班)、仙石小学(2班)、横版小学(3班)、紫峰小学(2班)、西滨小学(3班)、霞美小学(6班)、坊脚小学(2班)、霞村外工(8班)、西坂外工(7班)、梧埭外工(6班)、洋埭外工(4班)。
池店镇:雁塔外工(10班)、仕春小学(1班)。
龙湖镇:阳溪中心小学(8班)、大坡小学(1班)、光夏小学(1班)。
内坑镇:东峰小学(3班)、土垵小学(2班)。
东石镇:前埔小学(1班)、毓德小学(1班)、山前小学(1班)、南天小学(1班)。
灵源街道:灵水中心小学(4班)。
梅岭街道:凤竹小学(4班)。
安海镇:庄头小学(2班)、后林外工(1班)。
深沪镇:东山小学(2班)。
磁灶镇:三吴小学(1班)。
西园街道:仕头小学(1班)。
西滨镇:海滨小学(1班)。
二、超大班额形成的原因
1. 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因外来农民工子女大量涌入、外来农民工子女分布不均衡及受校安工程影响,陈埭、池店等镇(街道)的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是造成部分学校班额偏大、超大的最根本原因。
2.外来工子弟学校违规招生。为压低办学成本,个别外来工子弟学校一味扩大招生半径,盲目招生,甚至违规招收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入学,造成班生额普遍偏大。
3.学校招生行为受到干扰。部分学校受村委会、校董会、企业等社会压力,招生计划形同虚设,造成超计划招生。
4.部分学校没有及时做好转出学生的异动处理。省教育厅电子学籍系统与我市在校生报表反映出的超大班额相差70个教学班。除了2012年春季生数有所减少外,最主要的是个别学校没有及时处理转出学生的学籍变动手续,造成学生已转出但学籍仍留在本校。
三、整改任务与要求
超大班额教学严重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给学校管理带来极大困难,加重教师负担,影响教学质量,损害师生的身心健康,必将影响我市接受“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对县督导”及教育强市的创建工作。
1.切实整改到位。2011年10月,市政府刘市长代表晋江市政府与泉州市政府签订《晋江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明确承诺:“ 2012年秋季基本消除60人以上的大班额现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控制班生额的重要意义,把控制班生额工作作为建设教育强市、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确保超大班额现象及时得到纠正。2012年秋季起,原则上新招生的班生规模全部控制在54人以下,达到教育强市的指标要求。
2.加大统筹调剂力度。各教委(育)办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在保证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合理控制班生额上找到平衡点,加强统筹调剂,引导农民工子女到班额相对宽松的学校就读。要主动向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报,坚决抵制个别村居、校董、企业干扰学校招生行为的现象,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个别教育资源总量严重不足且一时无法大幅增加的镇(街),可以报请教育局,按照保证农民工子女入学和就近入学的原则,尽可能适当调剂到周边镇(街)尚有办学容量的学校。
3.加强学籍管理。转入的学生应一律安排在班额较小的班级,凡班额过大的学校或班级,不得接受转入学生。要及时做好转出学生的异动处理,保证同步更新学生异动数据。
4.加快校安工程和标准化建设。各教委办(教育办)要对辖区内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进度进行分析,及时向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加快创建步伐的意见建议,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要加快校安工程建设进度,着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积极探索“小片区”管理模式,努力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减少直至避免“择校”现象。
5.规范招生行为。要严格按照政策招生。根据省教育强市验收标准,“每出现1所学校跨服务区招生的比例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该项5分),扣满为止”。各学校尤其是市直学校和镇区学校,要有大局意识、依法办学意识和守土有责意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做好自查自纠,确保2012年秋季起新招学生不突破“红线”。
6.严格责任追究。各教委办(教育办)要督促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迅速提出并控制班额的具体方案,并抓紧落实,保证按要求整改到位。对违反规定整改不力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取消生均公用经费、取消学校各类评优评先,并对责任人(学校及所在地教委办、教育办主要领导)给予行政处罚。今年秋季起,凡整改不到位的或再出现66人以上的超大班生规模,所在学校一律停发绩效考核奖金,学校及所在地教委办、教育办主要领导两年内一律不得参与各类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各单位应同步控制好幼儿园(学前班)班生规模,对班生规模严重超编的,要一并进行整改。要切实加大对外来工子弟学校、民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的监督力度,把控制班生额纳入民办学校年检的必检内容,违反规定整改不力的,将视情况轻重,给予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招生、取消生均公用经费、取消办学许可证等严厉处罚。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集体办幼儿园的班生规模,严格规范其办学行为。
7.建立通报制度。各教委(育)办要迅速行动,督促以上受通报学校尽快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镇教委(育)办为单位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