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明电
发往 |
见报头 |
签批 盖章 |
陈铭 陈英煌 |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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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急 |
部委号 |
晋卫发明电〔2012〕36号 |
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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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卫生局 晋江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夏季
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托幼机构和学校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护学生和幼托儿童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各单位一定要深刻地认识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卫生、教育部门间区域性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合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完善管理,落实工作
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提高传染病疫情报告、防控意识,建立健全学生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环境消毒、食品卫生等工作制度,落实晨检、因病缺勤追踪工作,发现手足口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流感样病例等传染病,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疾控中心,坚决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有效隔离,动员家长带患病学生到正规医院治疗,严防合并症和重症病例的出现。同时,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加强对发热、咳嗽、腹痛、腹泻、皮疹等症状学生的健康监测及追踪随访,做好登记和排查,发现有传染病聚集或疑似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街道)教委(育)办,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流调、消杀、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对确诊为传染病的学生待痊愈后方可返校上课,避免疫情扩散蔓延。
三、加大宣传,提高意识
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专题健康教育宣传,通过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单、家长会等形式将传染病防治知识普及到每位学生和家长,要教育学生养成“勤洗手、勤通风、喝开水、吃熟食、晒衣被、多锻炼”等良好卫生习惯,要注意提醒家长在发现学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到医院就诊。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可采取多途径、多方式,通过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站、传单等广泛宣传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有效提高学生、老师和家长的防控意识。
四、改善环境,保持整洁
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改善学生住宿和教室条件,合理布局班级和宿舍人数,保持宿舍、教室通风换气,做好校舍环境卫生,及时清运校园垃圾,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彻底整治学校厕所和污水沟,增添校园洗手设施,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及教学用具的规范消毒,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积极为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学校提供技术支持。
五、落实查验,强化督导
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晋江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晋卫〔2011〕171号)要求,严格落实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无证或未按免疫程序完成接种的的学生,要督促其到所在地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补证或补种,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
附件: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
晋江市卫生局 晋江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